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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網友問起我何時向自由時報提告一事。正好藉此說明一下,對我來說,告自由時報這件事並不急,因為追訴期刑事半年、民事二年,訴狀我已寫好,但我還要找律師再詳細討論,要選什麼時候提告,操之在我,時間站在我這邊,告是一定會告的,但我可不打算逞一時之快在不恰當的時間點,或還沒有充分準備的情況下,匆匆行事,而且我也在思考,提告的同時,要進行一些網路串連的工作,提告本身未必是重點,自由時報也不怕被告,甚至告不告得成,有時不同法官會有不同心證,也難說的很,這些都必須不帶情緒、冷靜判斷。
換言之,重要的是提告後的動作,如何同步化讓自由時報諸端違背新聞專業的行為,成為一個公共討論議題,至少引起網路世界的關注,這才是我想要做的事。謀定而後動,而不要盲目衝動。各位有什麼如何在網路上串連的提議,也不妨在這裡提出建議,比方說在臉書上發起活動,或搞些KUSO,請大家來當我的「軍師」囉,一起來想想,如何讓這種抺黑別人不查證不負責的惡形惡狀,讓更多人知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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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羅智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