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(12月30日)自由時報社論以「總統府“童子軍”踰越體制有辱官箴」為題,對本人有許多指教。
首先,自由時報社論批評本人對民進黨主席就兩岸政策提出三問不當。該報社論刻意忽略「前因」。事實上是民進黨發言人對馬英九總統就兩岸政策問題提出三問,總統府發言人職司總統政策說明與辯護,豈能不聞不答,任由馬總統的兩岸政策遭到扭曲。而政策愈辯愈明,民進黨既然對馬英九總統提出三問,當然也有責任要說明民進黨的兩岸政策立場,不點出民進黨兩岸政策的跳躍反覆,何以比對驗證馬英九總統在兩岸政策上的是非對錯、澄清政府的兩岸政策 ?
至於自由時報社論批評總統府發言人為黑官。總統府發言人之職務,乃以機要人員任用,完全合法,人員任用也經銓敍部銓敍程序,自由時報社論中亦表示此「並未違法」,卻以「黑官」作標籤化的批評,豈不自相矛盾?事實上,民進黨執政時期,亦曾多次在行政院設有「發言人」之任務編組,怎不見當時的自由時報以踰越體制加以批評?該報社論選擇性的作自我矛盾的評論,豈不予人「昨是今非」之感?
自由時報做為媒體,對馬總統或總統府提出的批評,若言之有據、並無偏頗扭曲,我們尊重,但只批評府方對民進黨的「三個反問」,卻刻意不提民進黨「拋出三問」的前因,進行選擇性、斷章取義式的批評,這一點是否公允、是否符合新聞專業,就留待社會公評。
長期以來,自由時報對馬英九總統採取的評論方式,大家也可以進行公平檢驗。該報若是秉諸新聞專業而提出批評,馬總統歡迎本諸事實、就事論事的理性監督。
然而,自由時報為了抹黑政府,常常已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。例如:為了製造總統車隊不走路肩而與民搶道的印象,竟在頭版照片上合成一條不存在的路肩,亦即在高速公路沒有路肩處,硬是用合成照劃上一條路肩,揑造總統車隊不走路肩與民搶道的假象,對此,自由時報至今無任何道歉;航警局勸民眾所持長旗杆與稻草人勿搖動過烈,妨礙旅客,自由時報卻以「機場迎賓,航警禁揮國旗」作為頭版標題扭曲報導,類似的扭曲報導可謂多不勝數。
而該報的評論特稿,更經常以「賣台」、「不要臉」、「馬統」、「馬騜」、「乖兒子」、「兒皇帝」等扣帽式甚至涉及人身攻擊的粗惡言語攻擊國家元首。政府施政若有不周,歡迎自由時報指正,若是因價值觀點不同而提出批評,政府也能尊重。但用人身攻擊式的侮辱性言詞,去煽動情緒與仇恨,這是否是一種對第四權的濫用呢?
以上種種,自由時報做為新聞媒體,屢屢枉顧新聞專業,作出扭曲事實的偏頗報導,並經常性以情緒性語言對總統進行人身攻擊式的侮辱,自由時報在檢驗他人的同時,是否也該受社會的檢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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